为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在借鉴区外艺术类专业统考办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1、从2017年开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素描、速写、色彩三个科目的考试答题纸幅面均调整为8开;各科目统考阅卷的分档、评阅及成绩合成采用网上阅卷模式进行。 2、报考美术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报名。对于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将摄影、书法学专业按非美术类专业对待的,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对于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统考并合格,方具有参加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资格。 二、音乐学类 1、从2017年开始,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我院公布的《2017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库》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由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歌曲,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演唱。使用声乐曲目库外的曲目以及计算机抽取外的声乐曲目库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不能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2017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库》。 2、从2017年开始,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考试取消伴奏,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由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计算机抽取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音乐学类视唱、声乐、器乐三个科目考试的评分,采用电子打分的方式进行,现场不公布成绩。 三、舞蹈学类 舞蹈学类的考试分为专业条件测试、舞蹈即兴表演和舞蹈作品表演三个科目,分设考场;考试评分采用电子打分的方式进行,现场不公布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报名。考生持《2017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准考证》,按招生院校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的校考。 五、其他说明 1、我区2017年继续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的专业统考。 2、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只能从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4类艺术专业中选择其中1种类别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3、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区内普通高校、高中学校,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的要求和变化,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请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本通知发辖区各高中学校。 附件:2017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库 点击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