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出台。今年新疆自治区招录公务员7194名,比去年减少约2000名,招考的职位主要是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自治区部分垂管部门地州市、县市区机关。招录细则稳中有变,凸显政策细化、严格化,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的报考机会。中公教育辅导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考要求有所放宽 今年公告对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具体要求有所放宽:首先,对应届毕业生的时间不设明确的界定,而去年规定为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次,有部分职位对户籍不进行限制,详细情况参加职位表备注栏中的说明。 二、招录条件更加细化、严格化 1.时间限制更加严格化 2011年公告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注: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状况为准)”。 而2010年公告中没有时间的限制,相比之下,招录条件更加细化、严格化了。 2.对报考资格的要求更加严格 2011年公告中“不能报名的人员范围”增加了“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这一类人员,体现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更加严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