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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89万平方米(约合838亩);建筑面积20.34万平方米,其中沈阳校区建筑面积7.0613万平方米,本溪校区建筑面积6.661万平方米,非产权独立使用面积6.61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86万元;图书32.33万册;专任教师3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6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4%。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保险(医疗保险实物)、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国家助学金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职升高职录取批次,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电话:024-89800928、89829368 网址:http://www.lnyyzyx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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