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边新灿 [摘要]综合评价招生既是国家确定的高校招生重要改革目标、方向和举措之一,也是指目前部分省市和高校正在进行试点的一种招生模式。它经历了从个别特殊类型高校、专业向普通文理科高校、专业逐步扩展,从“两要素”到“多要素”渐趋完备的演进历程。从广义理解,综合评价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如自主招生、多要素量化合成总分、统考统招体系内扩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用、多要素评价由学校自主确定结合方式等;从狭义理解,现阶段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是一种多要素量化合成总分进行选拔的模式,具体又可以分为两位一体、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三种模式。公平性、科学性、成本效益因素是制约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深化和推广的主要因素。综合评价招生的试点范围和规模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一、“综合评价招生”概念界定 广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综合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确定的高校招生重要改革目标、方向和举措之一。 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选拔制度改革”。这是综合评价作为高校招生的改革方向首次提出。其目的是要改变现行统考统招模式以文化课笔试考核成绩为最主要甚至唯一依据的单一要素评价局面。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12字方针,“综合评价”与“分类考试”“多元录取”一起成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方向。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不同时段的三个重要文件非常清晰地显示了“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改革的一个目标,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作为高考改革的目标,广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指的是采用多种评价方式,依据多种评价要素,对学生的知识、技能、能力等智力素质和思想品德、意志毅力、兴趣特长、协作精神、社会实践能力等非智力心理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体能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而有个性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拔的制度和行为。综合评价是相对于现行统考统招事实上主要实行单一评价而提出的概念,它包含三层意思:在评价内容上,鉴于现行统考统招实质上主要是“智育考核”甚至“唯智考核”,它要求对考生德智体等多方面素质(包括智力和非智力心理素质)进行考核;在评价方式上,鉴于现行统考统招事实上只采用单一文化课笔试评价形式,它要求根据不同学校和专业的特点,针对性地采用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等方式,或者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或考生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评价主体上,鉴于现行统考统招单一的评价主体(政府专门设置或授权的考试机构),它鼓励高校、中学等直接、间接地发挥评价主体的作用。 狭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是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和高校正在试点实施的一种特殊评价选拔模式,是地方的主动创新探索。它指的是采用统一考试、高校综合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后,将统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和中学阶段表现(含高中学考成绩、特长表现和其他多方面表现)三项要素或前两项要素量化,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拔的制度和行为。可以简称为“多要素量化合成总分”模式。 广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包含自主招生,也包含在统考统招体系内通过扩大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实行综合评价;狭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不包含自主招生,也不包含在统考统招体系内实行综合评价,是与自主招生和统考统招相并列的一种特殊的评价选拔模式。本文的阐述兼及这两种理解。截止2016年,全国有浙江、广东、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正在实施狭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有88所高校参加试点。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面向多个省市进行试点,有的高校不分省安排招生计划而面向全国统筹安排。 二、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演进的逻辑脉络 (一)从个别特殊类型高校、专业向普通文理科高校、专业逐步扩展 综合评价招生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52年,艺术、体育类招生除 参加统一高考外,要加试术科并以40%计入总分,在评价内容和方式上突破了其他文理科普通类专业单一文化课笔试考核的范围,在评价主体上使高校的作用凸显,因此可以看作是综合评价招生的萌芽。(1)军事院校等在招生时对上线考生要进行面试以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评价内容上扩大为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评价方式上采用了面试形式,也有综合评价的因素。1993年浙江警察学院在高考前组织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来又增加了心理测试。在各项测试合格前提下体能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试点前期两者比例为20:80,2001年起调整为15:85,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进一步丰富。(2)对艺术、体育类专业而言,考生的艺术和体育素养、技能是至关重要的;警察职业对体能素质、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素质的要求远远超出普通职业。这些专业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有利于保证学生学习深造所必备的素质基础。由于艺术、体育和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招生规模较小,因此其对专业素养的评价,只是作为统一高考基础上的一种加试,影响不大。 2007年7月,中南大学率先用“综合评价录取”的名称进行试点,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合成综合成绩进行录取。中南大学的贡献在于:最早用“综合评价录取”的名称进行试点;最早把狭义理解的综合评价招生从艺术体育、军事公安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扩大到普通文理科院校、专业,迈出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3) (二)从“两要素”到“多要素”渐趋完备 无论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术科,还是中南大学和浙江警察学院按综合成绩录取,都是统一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综合测试成绩两项要素的结合。浙江2011年起启动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则开启了全要素综合评价招生的进程。(4)浙江试点的突破点有二:率先把学生中学阶段表现(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由此前的两要素扩展为三要素;率先突破了对高考分数线的依赖。 2012年6月,东北大学提出“四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试点设想,这一设想在2015年由江苏师范大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付诸实施。两校把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单独作为一项要素予以量化,以5%的比例与统一高考、高校综合测试和高中学考一起合成综合成绩。(5) (三)从自主招生一枝独秀到综合评价招生异军突起 1.由强调高校的自主权转为突出评价的综合性 从实质上广义理解,自主招生其实也是综合评价的一种模式,两者在改革的价值取向上是相通的。它们共同的改革目标是:给综合素质全面或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提供广阔的空间;扩大高校自主权。 但两者在价值取向的重心和最初出发点上是有区别的。应该说,自主招生在深层次上也和综合评价招生一样,根植于对“唯分数论”的纠偏,但在直接动因上则主要是为了扩大自主权。郑若玲认为:“追根溯源,自主招生改革缘起于我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问题。”(6)笔者认同这一判断。与之相对,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固然也在客观上有利于扩大自主权,但其主要动因是对“唯分数论”的纠偏。简言之,自主招生在扩大自主权的同时实现了综合评价,而综合评价招生则在实行综合评价的同时促进了自主权的扩大。 此外,从评价要素上看,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基本上是统一考试和高校综合测试两要素的结合。而典型的综合评价招生则包含统一高考、高校综合测试和中学阶段表现三要素。当然,在一些学校自主招生的综合测试中也包含了对学生中学阶段表现的评审,但其作用发挥是弹性的,而在狭义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中,中学阶段表现以量化的形式成为刚性的要求,目前主要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量化,长远看学生综合素质的其他方面也会逐步量化。 由于“综合评价招生”的名称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同时重心从强调自主权转为突出评价的综合性,符合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社会接受度较高。 2.由“活两头稳中间”走向“中间开花” 在教育部对试点资格的严格控制和把关下,自主招生的发展长期呈现“活两头稳中间”的格局:一头是以“985”、“211”学校和部委属高校为主的高水平大学,一头是高职院校,而占最大招生份额的省及以下地方属本科院校一直没有获得自主招生试点资格。浙江2011年启动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打破了这一格局,开启了地方本科高校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新路。此后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等省市迅速跟上,地方本科院校纷纷加入。与此同时,在教育部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学校招生数的5%)的前提下,已经具有自主招生试点资格的高水平大学为了扩大多元选拔学生规模,也加入了狭义“综合评价招生”的试点。 (四)从广义的“综合评价”到狭义的“综合评价招生” 如前所述,广义的“综合评价”本来是作为国家所确立的高校招生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提出来的,它或者与“多次机会、双向选择”并列,或者与“分类考试、多元录取”并列,是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无论是自主招生,统考统招内实行综合评价,还是狭义“综合评价招生”,都是广义“综合评价”的具体实现形式。《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后,在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基础上,在教育部的推动下,狭义“综合评价招生”以大同小异的名称在全国迅速推广,形成与自主招生平分秋色的格局。当前,“综合评价招生”的广、狭两义并存使用于我国高校招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