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 3.须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艺术类各专业、其它类各专业除外),证书类别、等级及发证单位不作限制;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中等职业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经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起开展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工作试点。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可参加试点招生工作,其报名工作与本次报名同时进行。 二、报名办法 2011年全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实行网上远程报名。 (一)报名信息输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报考类别选择”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它类。 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它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报考“艺术类”与“其它类”的考生,只能选报该大类中的一类专业,并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简章的其他内容可在2011年3月10日后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询。“其它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不组织专业考试。 政策加分有关调整的项目及加分值按《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号)执行。符合体育类加分条件参加全省统一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规定选择“报名信息确认点”: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 报考“其它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确认点。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所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含体育类加分统一测试认定)。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书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 现场确认时,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提供的职业技能证书进行职业技能资格确认。考生须向招生考试机构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如考生所提供的职业技能证书符合《浙江省2011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见附件5),且报考类别与证书类别一致,可获得技能成绩10分。 申报政策加分(含体育类参加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二份。 报考“其它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同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招生考试机构须核对考生身份,并根据当地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共同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确认。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不设技能成绩。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并由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建考生纸质档案。 (三)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几点说明 (一)艺术类、其它类考生不进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 (二)除普通高校政策加分有关项目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还设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具体详见附件8。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全部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