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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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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 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第二章 战略目标 (三)战略目标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四)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五)完善学前教育体制 (六 ...

目 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第二章 战略目标

(三)战略目标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四)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五)完善学前教育体制

(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十一)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四)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

(十五)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六)努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七)努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

(十八)优化结构突出特色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高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二)完善继续教育机制

(二十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 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特殊教育发展

(二十五)促进民族教育发展

第十章 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

(二十六)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七)提高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

(二十八)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

第十一章 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十九)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三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三十一)提高交流合作水平

第十二章 重大项目

(三十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三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十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三十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六)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八)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三十九)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明确各级政府管理职责

(四十一)完善各类教育管理体制

(四十二)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六章 学校管理制度改革

(四十三)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四十四)完善高等学校管理制度

(四十五)健全中小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四十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四十七)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四十八)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第十八章 改革试点

(四十九)组织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九章 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加强师德建设

(五十一)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五十二)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水平

(五十三)建立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五十四)创新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五十五)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第二十章 教育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投入力度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章 依法治教

(五十九)加强教育法治建设

(六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十一)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六十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二章 组织领导

(六十三)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为促进我省教育科学发展,提高全民素质,更好地服务河北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序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与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办学活力不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进入攻坚阶段,我省面临着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综合经济实力要有一个大的提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社会结构调整要实现大的突破,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有新的改善。通过发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省国民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冀和人才强省战略,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河北省情,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河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保障和知识贡献。

(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发展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明确发展方向。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实现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

——提升发展水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造就适应河北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支持鼓励基层和学校大胆探索试验,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通过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解决人才培养能力不高、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教育活力不强的问题,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健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形成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把教师作为第一教育资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章 战略目标

(三)战略目标。到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向教育强省迈进。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普及教育水平全面提高。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和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提高到13.5年和11.2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公平教育惠及全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教育公平程度进一步提高。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资助力度明显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优质教育更加丰富。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功能全面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明显提高,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知识贡献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明显提高。

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不断优化教育结构,逐步完善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覆盖全省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初步建成,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基本满足广大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全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理念广泛确立,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万人 151.3 210 225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80.0 87.0 95.0

学前两年毛入园率 % 70.0 75.0 82.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65.0 70.0 7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731.8 770 870

巩固率 % 92.6 94.0 96.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241.3 215 243

毛入学率 % 85.0 90.0 92.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110.4 107.5 121.5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68.6 70.2 73.0

高等教育**

在校生 万人 130.7 140.4 150

其中:研究生 万人 2.83 4.2 5.1

毛入学率 % 24.0 37.0 42.0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880 1536 1880

注:*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

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成人本专科学生。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四)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五)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鼓励捐资助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教常规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事业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推动农村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化幼儿园。探索推行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带动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全面提高普及程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应全省推进城镇化和农村新民居建设需要,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切实解决好上学远问题,鼓励通过公共交通和校车接送学生上学。因地制宜进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流入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增强课堂教学效果。配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区域内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教育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和提高,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升。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

继续推进农村学区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全省学区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县域内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的要求,加快学区建设进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推行标准化办学;建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和学校三级管理的县域教育管理体制。2012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学区建设,按新体制运行。

大力推广“四种模式”,切实缩小城市区、校际差距。通过联合校模式,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协作机制,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通过兼并校、建分校、新建校等模式,彻底转化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消除择校现象。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建立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

(九)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教师考核办法,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升学依据。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配合,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切实把减负贯穿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2020年达到92%。

加强普通高中建设。调整和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控制学校规模,控制班额。坚持以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普通高中建设为重点,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到2020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增加到300所,70%以上的高中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就读。

(十一)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推进多样化选修课程建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鼓励高校、职业学校等向普通高中开放课程和实验室。建立和完善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试行导师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十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发挥传统优势,创建特色学校,在全省形成一批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高中。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普职渗透、提高学生职业素养的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和普通高中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市、县(市、区)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市、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企业与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科学规划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促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2020年,累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500万人。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得到培训,年均规模超过600万人次。加强对职业教育评估与督导,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十四)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优化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实现专业建设规范化;加强课程建设与资源开发,基本形成就业导向的课程和教材体系;努力构建适合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的教学制度。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活力。普遍实行工学结合,加强校企合作,着力推进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模式。大力推行引企入校、前校后厂等办学模式。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学校和企业合作开发专业,协商设置课程,共同培养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强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以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学校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丰富职业学校内涵,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鼓励各市对辖区内职业学校进行整合,建设资源共享、特色鲜明、装备水平高、办学规模大、教学质量高的职业教育园区。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更多的集约化、规模化、跨区域、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的专业型职业教育集团。

拓展招生渠道,延伸服务范围。从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转向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现役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转岗再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实行开放式教育,送教下乡,送教进厂,送教进军营,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十五)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开展区域教育合作,广泛面向农村地区开展职业教育。统筹农村教育内部资源,在优化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健全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重点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强化涉农专业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完善涉农专业设置,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努力扩大农林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培养农业类专业技术人才力度,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以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民培养,创新农村职教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为农村培养改革发展带头人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养、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满足广大农民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求,普遍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十六)努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加强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比例,逐步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建立职业学校优秀学生激励机制,对在各类技能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自主创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推行技师聘任制度,落实技师津贴。实行拔尖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七)努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稳步扩大规模,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办学特色,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成2至3所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向高等教育强省迈进。

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强势特色学科建设。抓好“211工程”建设和省部共建高校工作,加强其他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建设,加强国家、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对标升级行动计划,强势特色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引领和带动高校整体发展。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

(十八)优化结构突出特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沿海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发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口支援薄弱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立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我省调整产业结构需要,大力扶持与战略支撑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学科专业,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服务。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优化类型层次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争创一流。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大力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把重视、支持和服务教学工作列为高校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和自主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探索建立高校合作育人机制,促进高校之间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加强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和优质特色教学资源库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完善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课程体系,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加大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构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继续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实施教学管理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保障机制建设。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和质量发展报告发布制度。完善教学评估制度。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落实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实行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研究生创新奖励制度。

(二十)提高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速构建人才高地,实施创新人才、创新团队计划。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构建科技创新平台。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若干个重点领域,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设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凝聚力量,组织攻关,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开展科技工作评估,提升科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增强高校主动服务意识,全面开展社会服务。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深化和拓展“太行山道路”。发挥高校人才和思想优势,参与决策咨询,促进文化发展。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更新继续教育观念,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坚持“学以致用”原则,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开展灵活多样的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各种教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二十二)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建立多部门组成的继续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大继续教育投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探索实行公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建立人事、劳资、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开发管理机制,把公民终身学习情况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转岗择业、职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

(二十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广覆盖、多形式、更便捷的继续教育阵地。扩大公益性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发挥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整合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开放大学,实施远程教育,充分发挥电大教育的作用;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合组建继续教育基地;由政府、社区、学校和民间组织共同建设“社区教育中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推进宽门类、多样化、灵活性的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

第九章 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实施普及特殊教育巩固提高工程,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采取社区教育、巡回教育等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十二五”期间,建成河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无障碍设施和康复设施建设。加大特殊教育投入,落实省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市、县(市、区)财政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实际需求,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倾斜。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二十五)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民族村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认真组织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第十章 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

(二十六)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优先和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网络体系和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强化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督导评估。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高质量地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以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为重点,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

(二十七)提高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加强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库建设,大力开发数字化教育资源,构建全省教育教学资源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普及应用。到2020年,初步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各级各类教育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水平的远程教育。以网络教学资源为重点,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提高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依托教育信息化资源,创建全省教育管理平台,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十八)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加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配备,加快通用技术实验室、探究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与艺术设施等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跟踪产业发展,强化实训基地教学设备配置,推进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全面加强高校教学科研设备配置,加强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实施高校实验室装备升级和馆藏图书更新工程。

第十一章 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十九)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对外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人才,为河北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三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大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与层次。积极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吸引更多知名外籍专家学者来河北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施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计划。

(三十一)提高交流合作水平。加强省内大学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和学位互授联授。鼓励中小学开展国际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理解教育活动,拓展学生国际视野。

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鼓励各市和各级各类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出国进修。鼓励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来冀留学工作,鼓励学校设立奖学金,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质量与层次。

鼓励我省高水平教育机构境外办学,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教育,办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积极参与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培训服务。

加强省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与华北其他省区市的教育合作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与京津地区的教育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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