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今年继续组织开展高职高专学校优秀毕业生“专升本”保送工作。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审核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可免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为做好“专升本”保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送范围
1、各学校的省级以上教改试点专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的重点建设专业,可按照规定推荐少量保送生。
2、获得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二、保送条件
学校推荐保送的学生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综合素质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教改试点专业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推荐的保送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或前5个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均应位于本专业前20%。
学校推荐的获奖保送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专科学习期间,①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②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CCTV杯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③在全国大中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
三、保送推荐指标
各院校原则上按该院校教改试点专业和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确定推荐保送指标,毕业生数在50人以下的专业,每专业1-2人;毕业生数在50-100人的专业,每专业3人(见附件1),每个专业不超过9人。获奖保送生指标按实际获奖人数另行下达。
四、保送推荐工作程序
1、推荐院校选拔:
(1)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教改试点专业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保送推荐条件要求和推荐指标,按照学生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序推荐。学生选择就业而放弃保送升学机会的,严格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2)获得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校一并推荐。
2、公示:
各校确定保送推荐人选后,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并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有举报,必须认真查实,不符合保送条件的,坚决取消推荐资格。重新递补人选的,需重新公示。各院校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前须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公示起始时间和网址,省教育厅将在“山西教育”网站与相关院校的公示网址链接。
3、申报:
推荐院校须于4月30日前以文件向教育厅上报“保送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见附件4)。公示期结束后,须于5月4日前将公示情况以文件上报教育厅。保送推荐学生须与其他考生一同于4月20日—24日期间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于4月26日—29日期间在本校照相确认,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取。
4、审核录取:
保送推荐学生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不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办理录检手续。
5、注册:
省教育厅学生处根据保送推荐审查意见和录检表,与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的学生一同办理注册手续。
五、工作要求
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院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认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综合测评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保送推荐工作。
附件1:201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院校、专业及推荐指标
附件2:201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学生申请表
附件3:201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4: 2011年“专升本”保送工作上报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