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2011年我省在5所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这5所院校分别是: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在省级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自主确定报考资格、选拔模式,自主制定录取标准,实施招生录取。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工作在高考前结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高职对口升学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生源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便于学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5所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在学校网站设置了专栏。网站名称分别为: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http://211.82.32.36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sxgy.cn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sxmtxy.com.cn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sxatc.com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sxzzy.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