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条件设施设置及建设要求(试行)》,对中小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并将此作为学校卫生工作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上海要求,普通教室生均使用面积小学应不低于1.60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51平方米,高中不低于1.36平方米。每间普通教室内至少应设有两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教学用房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均匀度的要求,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在校园生活设施方面,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平方米,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教学楼内应每层设饮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