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教育部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评议结果,发出《教育部关于同意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转设为长春建筑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1]77号),自此,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正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长春建筑学院前身,是2000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坚持以先进理念应变,以特色办学立足,以国际视野求新,先后被授予“吉林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学院确立了符合本院实际的办学指导思想,制定了突出学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以土建类专业、公共艺术类专业、电气信息工程专业三个学科专业群,27个行业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2007年以来四届毕业生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0%以上。学院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为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先后建立了大学生创业中心和大学生动手车间,并以学院旧校址为主体,建立了19万平方米的大型学生实践基地——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
学院新校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高校园区,与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毗邻,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93公顷,集中教学区占地62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学院规划设计为12000人的发展规模,目前在校生为8733人。校园设计理念先进,以欧式建筑为主体,中西合壁,凸显了行业特色,俨然一座建筑教育的“博物馆”,目前全国同类高校绝无仅有。
转设的成功,是长春建筑学院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这势必对学院未来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