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考生,经省招考院批准,在高考中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云南省普通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有关规定昨天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考中可获得10至20分的照顾加分或优先录取的待遇。同一考生增加的分值不超过20分。 政策亮点 在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方面,云南省今年首次进行了一些细节上的创新,体现了对思想品德好、动手能力强的考生的关注,更具人性化。 其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学校推荐,经省招考院批准,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政治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并且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统考成绩低于录取线,可提请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录取。 这些考生可加10分 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报考体育类不得加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这些考生可加20分 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后加分;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第一志愿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