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学生兴趣、特长为取向,面向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及学科兴趣特长突出、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1、实施三项计划 攀登计划: 择优选拔学科兴趣浓厚,有较强意愿在哲学和天文学学科领域不懈攀登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星光计划: 为我校国家基础理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班和人文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班,以及各统招专业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高,在相关领域有良好发展预期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师表计划: 落实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政策,为基础教育领域培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申请者限报一类 2、鼓励优秀考生自荐申报 2012年,我校采取以自荐为主,自荐和经学校推荐申请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无推荐名额学校考生或有推荐名额学校但未获得推荐资格考生,且符合我校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条件者可自荐申请报名。 3、考虑高校志愿顺序和考核成绩,确定合格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者报考我校志愿顺序、申请条件对其进行考试资格初审,首选A志愿考生,次选B志愿考生;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我校志愿顺序、单科(项)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联系电话:010-58807962,010-5880180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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