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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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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选拔综合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 ...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选拔综合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主选拔招生计划

  2012年贵州大学在贵州省范围内实施自主选拔招生,招生计划80名,文理科计划各占50%。该计划列入预留计划中,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

  考生综合素质好,品学兼优,具有独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长突出,身体健康,具备2012年高考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贵州大学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各类省级(含以上)比赛三等奖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称号者。

  3、高中阶段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及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并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者。

  4、高中阶段政治思想好、品学兼优,学习成绩排名本年级前列的优秀毕业生。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2012年1月15日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排名情况,加盖学校公章(贵州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表二)。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申请人应按贵州大学要求提供有关作品原件等。

  (4)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贵州大学招生网(rso.gzu.edu.cn)进入“特殊类别报名系统 (http://210.40.3.57:9527/login.action)”进行网上报名,向我校提出申请【系统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 至2012年1月15日】。网报成功后请下载打印《贵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报名申请表》,交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通 过邮局EMS(特快专递)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所交申请材料学校概不退还)。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邮编:550025。

  (6)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2年1月1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标准为200元/每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4、材料审查:

  (1)贵州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对所有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

  (3)2012年2月8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可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初选

  1、面试时间:2月15日现场报到确认(考生在报到时需交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月16—17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为命题陈述(抽答题)、专家提问回答等,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初选入围划线:采取高校面试成绩的50%与考生高中成绩的50%之和,得出最后总分的计分办法,根据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 过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合格分数线。(注:高中成绩为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之和)。

  4、初选合格考生的确定:经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于3月1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寄 送学生所在中学、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学、高校、省级招办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高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 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和省级招办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4月20 日前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成为通过贵州大学自主选拔测试的最终初选合格考生。

  五、选拔录取原则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一本同科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填报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在录取时可在我校同科类专业中任意选择专业(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别专业除外)。

  2、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进校后可择优选送到浙江大学(微博)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交换学习。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8292496传真:8292075

  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01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rso.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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