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符合《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簿)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请于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并领取2010年贵州省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表复印在一张纸上)到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2010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月21-22日 2、考试时间:2010年1月24日 3、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贵州师范大学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按各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有变动,以贵州师范大学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为准) 七、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转自:<a href='http://www.yuloo.com/mbgx/'>高校计划外招生网</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