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26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今年计划单独招生21360人。考生被录取后无需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 高考。考生可于4月8日前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报名,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申请免试。 网上报名4月8日截止 按照规定,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单招 报考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专业类别一致。报考考生需在4月8日前登录各院校网站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艺 术类中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省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方可报考。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考核。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优秀考生可申请免试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获奖考生于4月8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招生院校进行审核后,于4月23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免试考生的计划,包含在招生院校本年单独招生计划之内。具体信息,考生也可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