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此次定向招生共涉及17个县(市),分别是为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莲花县。 方案指出,本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贫困地区户籍(见附件一)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招考办申领《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后交报名所在 县(市)招考办,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户籍、学籍在贫困地区但不在同一县(市)的考生,可在户籍、学籍任一县(市)招考办申领资格审查表,资格认定后,由 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贫困地区考生名单,经逐级审核后,要进行层层公示。 公示期间,如被举报发现考生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贫困地区考生资格并按教育部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录取高校后,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考生学籍。江西省教育考试 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据悉,2013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依据考生志愿,按 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