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招生考试部门相继发布2014年招生考试信息,其中变化最大的当属高考加分政策。面对往年关于高考加分过多过滥、亟待清理的呼声,新版加分政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删减。 到底哪些分该加?哪些分不该加?删减是出于合理还是迫于压力?对于大学选才来说,加分到底是帮助识别人才的依据还是干扰?加分与“裸考”哪个更有利于公平?被取消的加分项目,将对招考乃至基础教育产生怎样的影响?在众说纷纭中,记者试图通过对高考加分政策的梳理来拨开迷雾。 “瘦身”效果怎么样 事实上,对于考生来说,高考加分“瘦身”来得并不突然。 2011年,教育部等5部门就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也就是201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本次调整,被学者总结为四大特点: “缩减”,即对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的加分对象和奖励项目进行调整,明确规定省赛区一等奖不再具备加分资格和保送资格,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学生只加分不保送。 “限高”,即对各项加分都明确了“不超过20分”的最高限制。 “指定”,对科技类竞赛、体育特长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详细列举,也就意味着不在此列的项目将丧失加分资格。 “规范”,系统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规范加分工作流程,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此后,在该通知的基础上,各地陆续出台更为严格的细则。总体看来,一是缩减加分项目,二是降低加分分值。 体育特长加分一直是加分乱象的重灾区。过去,各地自行决定可以作为特长认定的体育项目,四川省体育加分项目多达27项,广东省则不设限制,诸如健美操等没有明确评价标准的项目赫然在列。2011年发出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确规定了加分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 不少地区还下调了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分值。黑龙江省的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以及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加分分值由20分降为10分。四川、山东和河南等省也有类似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