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第五章“录取政策”部分第3条,符合如下条件的优秀学生或学科竞赛获奖学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奖项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信息英才”计划,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并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经学校和专家审核,现将符合“信息英才”计划初审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3日下午18: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邮件向学校提出质疑。内容应包括提出异议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料。经查明,确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信息英才”计划初审合格资格。已经网报并邮寄资料,本人所获奖项符合我校“信息英才”计划初审标准,但却并未获得“信息英才”计划初审通过资格的考生(考生登录网报系统,查看自主选拔审核结果,“信息英才”计划初审通过考生明确显示“信息英才计划初审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也可在名单公示期内向我校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我校确认后,将追加申请人“信息英才”计划初审通过资格。公示期结束后,一切相关异议及申请概不受理。 联系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信息英才计划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