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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区8名考生在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美术统考和音乐统考中有违规行为,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违规考生的考生号、考点、考场、座位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拟处理意见进行公告。 违规行为包括: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目前,考生可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违规名单,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传真或陈述。逾期未陈述申辩,将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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