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良、学业成绩良好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注:文科生只限黑龙江省生源)。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在我校本科专业中予以安排。 四、选拔方式及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选拔方式,每位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与选拔。 (一)笔试面试相结合 以“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择优选拔。 申请笔试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高中阶段获与其高考科类(理工类、文史类)相对应的其它国家级学科竞赛、联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高中阶段获发明专利或拥有其他学科专长; 5.学业成绩在所在中学名列前茅且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获得地市级表彰奖励; 对于个别具备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但没有获得相关奖励或证书的学生,中学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向我校推荐。 (二)面试 以“个人自荐、中学认定”的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家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申请面试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 5.高中阶段获发明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6.在某一学术领域里具有特殊专长或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并有充分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