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时间 2014年2月23日至3月23日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二)有志于从事小学、幼儿教育工作;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四)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考方式 (一)申报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以个人自荐方式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2014年2月23日至3月23日,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s.usx.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入口) (三)材料递交: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截止时间为3月23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材料寄达情况)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③身份证、学生证、高考报名证复印件。 (四)考务费:考生请按以下标准和要求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未通过初审的,学校将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