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培养适应国家质检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探索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将在2014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探索能力和发展潜质,并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第一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须有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报考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中,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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