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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物价局公布调整后的普通高校学费新标准,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执行,普通本科每生每学年4170元。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物价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贵州省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经省政府同意,贵州省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方案已正式确定。 调整后,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均学费标准本科由现行实际标准3558元(每生每学年,下同)调整为4170元,提高幅度17.2%;高职高专由现行2600至2800元合并调整为3500元,提高幅度34.6%至25%;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9000元,提高幅度50%,艺术类高职高专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提高幅度45.8%。“211工程”大学学费标准除独立学院外,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除“211工程”大学和独立学院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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