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学生入学比例,我校决定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于县及县级以下中学的农村户籍优秀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对象 面向全国指定的832个贫困县的县及县级以下中学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4.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品学兼优。 二、报名 为给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考生提供最大的便利,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校仅接受中学推荐报名,每所学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考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寄送报名材料”两个环节: 1.网上报名 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1日16时,请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uestczs.net/signup)”报名。 2. 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通过我校网上系统报名后,确认所有资料无误后打印,并完成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表》(网上打印、签字盖章)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提供,证明该生连续三年在该校实际就读,并加盖公章)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4)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1731。 邮寄资料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邮政“EMS特快专递”。信封上请注明“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