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三:“红七条”严惩“失德”教师 2014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禁止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禁止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等,首次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意义的七条“红线”。 北大副教授诱骗女留学生、川美教师“性骚扰”女生、厦大“博导诱奸门”……今年发生的多起高校教师“失德”事件令人震惊。社会期待,“红七条”能真正筑牢师德底线,维护师德尊严。 “守住师德红线,长效机制是依法治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清理校规中与法律冲突的条款;对于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不能姑息迁就、为维护所谓的声誉而有报不查,让“红线”成为“遮丑”的虚线。 事件四:教师轮岗“加速” 今年9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