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阳光高考”讯息平台公示,规定强化2015年本科院校特殊类别录取学生控制,严厉要求录取学生行动,巩固讯息展示和大众监督,促使公平公正。《告知》指定, 本科院校发布合格证不可以超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策划数的4倍 依据《告知》,本科院校要严厉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目录设置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中本科专业不可以增设专业目标。要总结考虑高考法律分数和技术专业分数,修改择优录取的办法,希望易懂清楚,简便学生清楚和社会监督。同类本科院校同类艺术类专业应遵照同一项录取办法。 要渐渐进步艺术类专业法律分数规定,其中单独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法律分数原则上不可以少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少录取控制分数线。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布数,不可以高出相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非艺术类专业不可以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录取学生。对可给予技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景园林、法律物业控制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相关本科院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规定,须在招生简章中证实通知学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规定(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院校不再会独自组织校考),高考法律分数规定不可以少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单独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法律分数规定不可以少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院校要严控艺术团录取学生规模 宁缺毋滥 《告知》建议,经教育部准许的部分本科院校艺术团招收特长生事务,要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标准,严格控制艺术团录取学生规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人数不可以高出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要细化和修改技术检测标准,严格按照检测结果择优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公示合格学生人数不可以高出艺术团招生计划的 2倍。 试点本科院校要统筹考虑学生技术特长和学业发展,严厉执行相关高考法律分数录取规定。除个别经教育部准许的高校外,试点本科院校须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技术检测合格学生,不可以少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技术检测分数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科院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法律分数录取规定,但不可以少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院校录取此类学生人数不可以高出院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学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