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宁夏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将2015年确定为全区民办教育综合治理年。 近年来,宁夏民办教育发展较快,在满足社会不同群体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个别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唯利是图损害学生利益的现象。为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将今年确定为民办教育治理年,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民办教育开展综合治理。措施包括,开展调研督查工作,重点摸清民办教育在管理和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全区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重点研究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未经批准、擅自开办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年检制度、公示制度、年度考核评议等项制度;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筹备成立宁夏民办教育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举办“3.15民办教育消费维权活动”,营造民办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