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提案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自2014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颁布后,我国正式确立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民进中央课题组在全国5省、12个区县的调研发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实施效果尚未显现,且在执行中出现偏差。主要问题有:一、配套措施缺位。部分区县执行政策仅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或宣传层面,甚至抵制或架空政策;二、部分城镇学校选择表现不佳或新任教师交流轮岗。93.4%受访者反映城镇学校派出教师质量不高,部分学校甚至将支教或交流作为惩罚手段,强制执行,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三、流入学校对交流轮岗教师管理乏力。63.4%交流轮岗教师工作态度消极,甚至存在利用社会关系不到岗现象,对学校工作带来消极影响;四、交流轮岗周期一般为一年,时间过短,使教师、学生难以适应,且增加学校行政管理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