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校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工作。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地区
国家如调整2016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二)报考条件 2016年我校不进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校考。报考条件如下: 1.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3. 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4. 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5. 只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详见招生地区),未在规定范围内省份的考生填报无效。 (三)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的投档考生中,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省级统考成绩按的6:4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语文或外语单科成绩低于90分(满分150分制,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该科目满分的60%计的),不予录取。 二、书法学专业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地区
国家如调整2016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