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艺术教育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 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参加省级艺术特长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高中毕业生。 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招生计划仅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29人,拟签约人数58人,各招生项目拟签约人数如下:
说明:①戏剧类可兼报其他项目之一,其他项目均不可兼报。 ②录取优惠政策中“降低20分”指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国际学院、烟台研究院相关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降至一本线”即降至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