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活跃校园体育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相关规定,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橄榄球(男、女)、田径(男、女)、男子足球。 二、报名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招生计划 1.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29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男子橄榄球:0~7人。 女子橄榄球:0~6人。 男子足球:总计划0~7人。其中,守门员0~2人,其他位置0~7人。 田径:总计划0~9人。各类别计划具体如下:
注:田径项目按上述各类别、性别分别进行分数排序,确定优惠条件。 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及体育成绩合格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单考招生录取。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橄榄球、男子足球为A类项目。 B类项目:当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持有橄榄球、手球、田径、篮球、足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报考橄榄球项目;其他项目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3.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招生计划仅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