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以创新精神积极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工作。被录用的260名大学生“村官”中,90%为中共党员,70%以上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
去年初,陕西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在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中实行取消加分、定向考录政策,专门拿出260个特设职位用于从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选调生和公务员,占2008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总数的13%。取消加分、定向考录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大学生“村官”的录取比率。陕西省2009年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比例为30∶1,去年上半年为35∶1,而采取组织推荐办法,实行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录取比例达到了3∶l。
为使那些思想素质好、扎根农村基层、踏实肯干、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脱颖而出,防止出现“辅导用书不离手、申论行测不离口”、名为“村官”却不务村务的人考走的现象,在招录程序中,增加了组织差额推荐环节,即大学生“村官”必须先经过各级组织和群众推荐,取得资格后方能参加笔试、面试,人选与职位差额比例为3∶1。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四步推荐法”:第一步是村党组织推荐;第二步是乡镇党委推荐;第三步是县(市)召开由县(市)有关领导、大学生“村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所有大学生“村官”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第四步是县(市)委组织部综合情况后提出参加考试人选,并进行公示,确保“阳光推荐”,确立了正确的考录导向。
在考试设计上,注重实际能力测试,确保埋头实干的大学生“村官”考得好。省委组织部组织多位熟悉农村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教授反复研究,拟定了“紧贴农村实际、注重能力考量、突出差异测评”的考试试题,重点测试大学生“村官”对中央“三农”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结合实际开展农村工作等方面的能力。结果表明,在最终录用的人员中,平时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官”比例很高,使许多在农村一线埋头干事的大学生“村官”受到鼓舞,看到希望,表示要安下心神,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