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三、层次 | ■高职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总招生计划共758名。其中三校生596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150名;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0名;退役士兵2名。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语言类专业按相关专业语言教学,其它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一)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1、测试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入学测试”和“校内测试”。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50分,测试时间为90分钟。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 内容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色彩”、“素描”。 满分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2、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及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1、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 内容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色彩”、“素描”。 满分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为:A=100;B=90;C=75;D=60;F=40。(不含信息科技和地理) 2、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退役士兵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分政策按市教委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语言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二)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三)影视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四)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3300元(四人间)、2300元(六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素描”、“色彩”)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沪价行〔2000〕第117号,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8020551、68021818、68020632、68020939(传真)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8020838 |
十四、网址 | www.sicfl.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三校生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退役士兵 | 1 | 应用英语 | 普通类 | 70 | 16 | 2 | | 2 | 应用日语 | 普通类 | 35 | 6 | | | 3 | 应用德语 | 普通类 | 20 | 8 | | | 4 | 应用法语 | 普通类 | 20 | 6 | | | 5 | 应用韩语 | 普通类 | 25 | 12 | 2 | | 6 | 应用西班牙语 | 普通类 | 20 | 8 | | | 7 | 应用俄语 | 普通类 | 10 | 4 | | | 8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普通类 | 45 | 10 | | | (中澳合作) | 9 | 国际商务 | 普通类 | 45 | 8 | | 2 | 10 | 会计 | 普通类 | 40 | 14 | | | 11 | 酒店管理 | 普通类 | 20 | 8 | | | 12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普通类 | 20 | 6 | 2 | | 13 | 文秘 | 普通类 | 35 | 6 | | | 14 | 法律事务 | 普通类 | 20 | 6 | | | 15 | 数控技术 | 普通类 | 43 | 6 | | | 1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通类 | 43 | 4 | 2 | | 17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普通类 | 20 | 6 | | | 18 | 电子商务技术 | 普通类 | 20 | 4 | 2 | | 19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艺术类 | 25 | 8 | | | 20 | 游戏设计 | 艺术类 | 10 | 2 | | | 21 | 影视动画 | 艺术类 | 10 | 2 | | | 合计计划数(758名) | 596 | 150 | 10 | 2 | (二)2016年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 10:30到观海路505号4号楼1楼外语情景实训中心现场进行免笔试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单,于当天中午12:30—14:30到校内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审核不通过和面试不合格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考试。各专业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其公布计划数的50%。 项 目 名 称 | 对应专业 | 颁证机构 | “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上海市教委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国家教育部 | 德语欧标体系A1 | 应用德语 | 欧洲语言联合委员会 | 法语专业成绩单(专业课70分以上) | 应用法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 | 俄语专业成绩单(专业课70分以上) | 应用俄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 | 西班牙语欧标体系DELE-A1 | 应用西班牙语 | 欧洲语言联合委员会 | 日本语能力测试三级 | 应用日语 | 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 韩国语能力考试二级 | 应用韩语 | 世界韩国语认证考试委员会 | 数控技能证书中级 | 数控技术 | 国家人社部、上海市人保局 | 维修电工证书中级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国家人社部、上海市人保局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 | 应用英语 | 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 |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 会计 | 上海市财政局 | (三)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通过我学院网站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阅。 (四)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