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系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天津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文化+技能”的评价方式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五、学院概述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有着50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坐落在中心市区的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院设置了社区服务、财经商贸、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四个专业组群,23个专业。其中5个为天津市市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物流管理等5个实训基地(中心),天津市财政支持的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等2个中心。包含虚拟企业财务运营中心、数码钢琴房、联想3C服务中心等80余个实训室。为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创造了条件,为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在获得专科学历的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也可毕业后继续高职升本科、成人本科学习。学院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联想集团、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开展冠名班、订单班等合作培养模式,形成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高职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天津市平均水平。 第二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办学特色和就业预期,确定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为会计、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 会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学院重点专业,拥有国内先进的会计综合实训中心,该专业与亚太最大管理软件提供商、中国领先企业云服务提供商——用友集团进行校企合作培养,建设了国内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实现了将企业财务真实业务搬进课堂。为会计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培养专业人才。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专业依托河北区、天津市优质幼儿园和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进行校企业合作,培养适应国际早期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人文素养和先进的早期教育理念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专业拥有现代化儿童早期实训室、专业数码琴房、韵律室等实训基地。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学院重点专业,与联想教育合作办学,对学生进行职业化培训,提升学生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学院建设有全国首家“联想3C服务中心”校中站,将企业实景搬进校园,以企业员工的身份进行技能训练与业务经营,不仅锻炼了岗位技能,提升了职业素养,也为今后熟练的从事岗位工作积累了经验。 电子商务专业拥有深厚的专业建设历史,具备雄厚的师资力量,与中国联通、PICC、当当网、聚美优品、邮政物流等企业进行合作,培养更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该专业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圣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多领域的企业实习场地、培训和指导。 201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自主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tjcsxy.cn查看。 (注:由于教育部正在进行招生专业目录调整,最终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11日-15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日至1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八条 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 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九条 报考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的考生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学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命题与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大纲详见我院网站。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 专业测试范围:主要进行自我介绍、作品朗诵、音乐舞蹈美术方面的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周日)9:30-16:00 专业测试地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楼(具体见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二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www.tjcsxy.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未经学院书面同意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生顺利就读。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csxy.cn 咨询电话:022-26464200、26473168 咨询QQ:1361467672 1271634459 邮政编码:300250 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家乐福超市河北店对面)。 乘车路线:30、32、47、48、622、653、656、665、841、842、861、868、870、871、902、907、912、观光2路。 地铁2号线顺驰桥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