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等领域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以及各类活动主持、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项活动主持艺术、电视摄像、数字编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拟定35人,其中河北省30人,山西省2人,内蒙古自治区3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