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31日,每天8:00—21:00 网址:www.qfnuzsb.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科目 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个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 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 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 3.章法:纵幅,竖写。 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二)分值 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临帖占45%,创作占55%。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者均为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无误后,按号就座。 2.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考生在贴条形码的一面作答,并在试卷纸盖方章处仔细填写个人信息。 3.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不得携带碑帖、字典、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一经查出,按作弊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凡有作弊者,直接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