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在专业大类内进行细分。 2016年在安徽、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山东、浙江等7省招生70名左右艺术类考生,预计每省招生10名左右,具体名额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设计事业; 2、 符合学籍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有较强的美术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专业考试安排 1、报名要求 江苏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东、浙江考生除参加各省统考成绩合格,还须参加我校在各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科目及分值
注:专业考试期间请自备画具,包括小型画板、铅笔、橡皮、水粉笔、水粉颜料等。 3、考试安排
注:1、山东省考生在该省网上统一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