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足球(男子)、羽毛球。 2.招生计划:61人。其中:篮球(男子)5人,足球(男子)11人,其他项目根据运动队建设的需要择优录取。 根据我校运动队各项目建设的需要以及体育专项实测成绩,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实行A、B、C三级分类考试入围录用办法,即: A级: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将按计划择优录取。 B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将按计划择优录取。 C级: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学校将按计划择优录取。占总计划数50%。 我校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各项目的招生计划,其中A级公示人数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B级公示人数不超过总计划数的30%。 (关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我校招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5〕163号)的优秀运动员,具体要求按文件要求执行,以下不再说明)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游泳项目: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其中: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参加50米项目的只能报自由泳、蝶泳,其他项目不限;未注册运动员不限。 (三)羽毛球项目: A级报名标准: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并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羽毛球青年锦标赛等比赛之一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C级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15周岁前已注册者等同未注册),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队员。 (四)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不予报名。 (五)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曾参加加中超、中甲、乙级联赛,并已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不予报名。 备注: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