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原则 1.全省统一命题; 2.坚持正确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美术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 3.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观察、造型、表现等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二)命题的范围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场景组合; 2.素描: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3.色彩:静物组合、风景。 (三)考试形式 1.写生;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四)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 1.由省招办组织有关专家命题; 2.命题工作实行封闭管理; 3.试题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至考试结束属国家级机密材料(含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