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2.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 4.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5.主要荣誉: 2007年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2011年 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2012年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 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河南高校在该奖项零的突破) 2015年 河南省优秀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二、招生专业
三、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为文化创意产业及时尚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艺术审美修养和时尚传播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经过服装表演系统训练和实践,能从事服装模特、时尚编导与活动策划、文化经纪人管理、表演专业教育、时尚造型设计、时尚媒体公关、时尚品牌推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形象设计、服装设计、模特形体训练、模特T台展示技巧、服装市场营销、模特经纪管理、服装表演组织与编导、服装展示设计、服饰搭配设计、时装品牌推广、服饰鉴赏等。 3.授予学位:艺术学 四、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招报考条件。 2.女生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80米及以上,身材比例良好。 3.具有一定的形体表演基础和音乐鉴赏能力。 4.有良好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色盲、色弱和发音器官疾病。 五、考试安排 1.报名方式:考生须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art)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日期: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18日 3.考试日期:2016年2月22日 4.考试地点:青岛市(具体以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为准) 5.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院校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3)形体观察环节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赤足且不得穿丝袜;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 (4)模特技巧环节考生需自备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10cm。 六、考试科目
七、招生录取 1.合格比例: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按照我校在山东省实际招生计划人数1:4划定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2.成绩公布:我校将于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并为合格考生寄发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3.录取批次:艺术本科一批 4.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超过山东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校考成绩÷400×100×0.5 5.其他说明: (1)招生录取时无单科成绩和性别比例限制。 (2)该专业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八、联系方式 1.工作部门:招生就业处 2.咨询电话:0373-3040127、3040123 3.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处 4.监督电话:0373-3040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