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招收高水平动员的学校有哪些?有什么项目? 我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有:兰州大学(田径、排球、武术),西北师范大学(田径、足球、健美操),西北民族大学(田径、足球、武术),兰州交通大学(乒乓球、田径),甘肃政法学院(足球)。 2、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是什么? 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 ⑴、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③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甘肃省学生体育运动等级一级者(有关评定办法见《省招委、省教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体育运动等级评定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教委发[2000]022号)文件); ⑵、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考的考生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3、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分为文化课统考和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考两种办法。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统考报名,其中“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报考文化课统考或单考,由考生自行选择,不做统一规定。 凡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1年1月2日至1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招办报名,领取《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课准考证》。 体育专项考试报名时,需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课准考证》、《身份证》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同时必须携带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证书、等级证书、秩序册、奖牌原件等材料。 4、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的资格审核是怎样的? 其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其专项考试的报名资格。 获甘肃省学生体育运动等级一级的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对其专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后,于3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处复审。体卫处务于4月10日前复审完毕,并将结果通知招生院校和省招生办。 5、高水平运动员如何进行考试?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分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两部分。 ⑴、文化课考试:统考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单考考生参加招生学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⑵、体育专项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的测试的项目及测试标准、时间、地点等以招生学校的规定为准,考生应按报考学校的规定参加体育专业测试。 6、高水平运动员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怎样进行公示? 体育专项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于4月20日前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招生办将于4月20日-3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经各校测试合格的生源报名信息。教育部将于5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7、高水平运动员如何填报志愿? 今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填报高考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与本科一批之间填报,考生根据《甘肃高校招生》上公布的院校录取批次、院校代码、专业代码填报相应的志愿。录取时省招生办将按考生所报志愿投放电子档案。 8、高水平运动员怎样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⑴、统考录取办法。各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工作7月上旬进行,各招生学校持《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登记表》和学校招生录取文件到省招生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⑵、单考录取办法。体育专项考试结束后,招生院校须于4月20日前,将本校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同时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登记表》和学校招生录取文件报送省招生办。 省招生办于名单公示一周后,将高校通过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其中,通过单考招收的国家一级运动员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另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其他院校志愿。 对于那些文化成绩和专项成绩都合格却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负责解释。 9、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中考生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