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一)招生计划:70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 (三)我校2016年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海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其中报考篮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方可报名。运动员运动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获得,截止到2016年1月25日(以证书上的签发时间为准)。 篮球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国比赛不含赛区比赛)。 湖北省省级比赛仅限: 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省教育厅主办); 2.湖北省运动会中学组篮球比赛(省体育局主办); 3.湖北省篮球传统学校比赛(原湖北省年度高中篮球联赛,省教育厅主办); 4.李宁杯(耐克杯)中国高中篮球联赛湖北赛区(中国中体协主办); 5.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甲组比赛(原体校杯,省体育局主办); 6.湖北省青少年男子篮球锦标赛(省体育局、教育厅主办)。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乒乓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网球项目:限招女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健将级(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田径项目: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100米(电计): 男10.93 女12.33 200米(电计): 男22.02 女25.42 400米(电计): 男49.60 女57.30 110米栏(电计): 男14.73 100米栏(电计): 女14.33 400米栏(电计):男54.14 女1:01.00 800米(电计): 男1:54.50 女2:12.80 1500米(电计): 男3:54.90 女4:31.00 5000米(电计): 男16:07.21 女17:28.45 跳高: 男2.00米 女1.70米 跳远: 男7.30米 女5.85米 三级跳远: 男15.35米 女12.50米 铅球: 男15.00米 女14.00米 铁饼: 男43.00米 女45.00米 标枪:男(700g)58.59米 女41.99米 链球:男57.00米 女53.00米 男子七项全能(中学):4153分 女子五项全能(中学):2801分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 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得到查询认证。考生报名寄送材料时需提供网上认证材料和认证网址,如不能通过官网认证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