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计划在省外招收音乐文史类专业考生102名。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每人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考点地址及考试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我校只招收考点所在省份来源考生,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考试。 (四)在安徽招生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不含舞蹈方向。 (五)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不能兼报,兼报成绩无效。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和西洋乐器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但必须单独报名、单独考试,成绩单独排队。 (六)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三、考试时间安排
四、考试内容 (一)音乐表演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 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3. 舞蹈: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个,满分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两项作为主项和副项,主项(80分)、副项(20分),满分100分。声乐、器乐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评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我校音乐类专业不招收理科考生。舞蹈考生根据要求抽查基本功,需准备形体服。 五、合格名单公布 我校将于2016年4月份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郑州大学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规则 (一)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二)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三)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项加副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校考专业主项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 1、我校成立郑州大学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音乐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校考合格名单。 2、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音乐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371 – 67781266 九、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0371-67767105(咨询电话)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http://www4.zzu.edu.cn/music/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室 邮编:4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