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核准,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为900名,其中对口高职招生计划445名,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455名,详见下表。
注:单独招生方案以考试院批准的为准,请关注学院招生专网。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复员军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考方式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wcvc.edu.cn 或http://www.swcvc.net.cn/ )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 普高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3.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经学院审核完成,交纳报名费后,应及时打印《四川水利职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审核表》。 (三)资格审查 1.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 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获取正式报名资格,到校进行资格审核,核对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4.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复印件。 (4)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及诚信考试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