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02年。现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农学院等33个学院,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6个及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学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办学体系。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具有60余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数字媒体七个教学系,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音乐、美术2个领域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等16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8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5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4人,中青年学术骨干4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 2016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西、黑龙江、江西六省招收国家统招计划内艺术类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90人。其中贵州省外招生150人.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外)
注:以上为我校在湖南、湖北、山西、江西、黑龙江五省的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以上五省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中只在湖南、江西、黑龙江设校考,湖北、山西认可当地省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