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音乐类高等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音乐学专业5人、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美声、民族)、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二胡、琵琶、扬琴、笛子、古筝、唢呐、笙]35 人,共计招生40人。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江苏、山东、广东共12个省(区市)。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声乐表演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获得合格证。 六、报名办法及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2016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9日。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截至2015年12月31日;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于2016年1月4日—5日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6年音乐学科专业考试准考证”。 5、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七、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1月8日—1月11日 考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初试考试内容: (1)音乐学:钢琴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音乐学常识。 (2)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 (3)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 (4)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两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C、木管、铜管乐器: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5)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短评、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2)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喉检。 (3)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4)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铜管乐器: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B、低音提琴:奏鸣曲或协奏曲(自选一个快板和一个慢板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5)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考试要求: (1)音乐表演专业中,器乐考生不能带伴奏,声乐考生需伴奏者必须提供所表演作品五线谱(钢琴伴奏谱),由学校统一安排钢琴伴奏。音乐表演专业所有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初试及复试演唱(奏)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2)视唱考试范围为一升号一降号或无升号无降号。 (3)乐理参考书目为《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学常识参考书目为《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6年音乐学科专业考试合格证”。获得合格证后,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九、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序。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校专业考试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及触犯刑律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二、其他 1、考生考试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除外)。 3、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或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 4、请考生于2016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上述证件。 6、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7、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8、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吉大南校)下车即是;或在火车站乘轻轨客车3号线到硅谷大街站下车,沿致远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学。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