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学校现有68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史、教、管、法、工、艺等八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1个教学单位、15个科研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学校于2009年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拓宽了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与澳大利亚、俄罗斯、西班牙、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在西班牙建立了孔子学院,与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实行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016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等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此表为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2016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且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