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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高校预缴学费九五折 违反教育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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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据该曝料人称,因为预缴折扣率较大,很多新入学硕士研究生都预缴了学费。该 ...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据该曝料人称,因为预缴折扣率较大,很多新入学硕士研究生都预缴了学费。该曝料人还称,这样的学费打折信息是通过辅导员再到班长口头传达的。黑龙江某高校为一所公立的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

  记者向黑龙江某高校部分学生求证此事,有知情学生称确实存在这种政策。一位该校新入学硕士生称“按照我们两年制专业硕士每年9000元学费计算,预缴下一年学费可以省去900元,这相较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说都是划算的。”该生提供的一张预缴学费收据上显示,专业一栏为“15二年制硕士”,学年一栏为“2016”,收费标准一栏为“8100”,收款单位为该校财务处。该学生解释说,算上他之前缴的2015年当年学费9000元,他两年学费从18000元变为17100元,学费在全款基础上打了九五折。记者又查证了该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该须知确实提到“硕士生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9000元/年……”

  一位预缴学费的该校学生讲述说,学校对于这项政策推行还是本着自愿的原则的,但因折扣率较大,参与人数较多,“一开始是让我们直接到学校财务处登记划卡,并发放收据。后来据说有缴纳意愿的人太多,就改在班级统一上报名单,然后划卡了”。此外,根据该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黑龙江某高校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人左右。

  记者查阅了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第十六条规定,“……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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