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教高[2003]7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2004]70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院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领导监督下,继续进行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单独招生目的及原则 通过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扩大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加快探索符合国家总体要求、具有龙江特色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单独招生工作依法、公平、公正实施。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并成立由学院招生办、教务处和各院系为主的单独招生办公室,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加强招生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3、学院单独招生全过程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关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报名。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预计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具体时间以省招考办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及填报专业志愿方式: (1)报名方法:考生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如考生已参加了高考报名,现需兼报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只需在考生标记处选择院校代码。我院考生标记代码:兼报高考为18,只报单招为58。 (2)报名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150元/人,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收取。 (3)填报专业志愿:已报名的考生须在2015年11月15日前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hxci.com.cn,进入2016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阅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的有关说明,按提示填报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安排测试内容,考生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4)考生本人须在考试前(具体时间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到我院现场确认所填报专业志愿,凭填报专业志愿时返回的报名顺序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和我院网站(www.hxci.com.cn)公布。 单独招生共二十六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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