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2016年我校将继续本着“标准严格、程序严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收项目及计划 “文化单独考试”即一级运动员和“文化统一考试”即二级以上运动员,两类考生分别报名、分别测试,不准兼报。 招生项目:田径、乒乓球、射击(十米气步枪、十米气手枪) 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2016年2月29日 报名办法: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表,按要求于2016年2月23-29日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得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秩序册、成绩册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用EMS(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我校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3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身份确认及测试。 |